北峰对讲机_什么是公众对讲机
公众对讲机是指:发射功率不大于0.5W ,工作于指定频率的无线对讲机,其 无线电发射频率 、功率等射频技术指标须符合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。
设置和使用公众对讲机,不需领取电台执照 , 免收频率占用费。 使用人 (或单位)在购置公众对讲机时须如实填写由生产厂商提供的《登记卡》(登记卡内容 见附件2)。
禁止在机场和飞行器上使用公众对讲机 。 禁止与公众电话网、公众移动通信 网互联。
研制公众对讲机须按照原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《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 理规定》(国无管[1995]8号)办理有关手续。